本月起,针对节能空调、电视、热水器、洗衣机、电冰箱的节能补贴正式实施,但与此同时,国务院六部委近日联合发文,将于7月1日起,落实执行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,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回收处理基金,以彩电为例,需征收13元/台回收处理基金。创维集团彩电事业本部总裁刘棠枝指出,13元/台意味着将对每台彩电的销售产生0.5%左右的成本影响,对于微利的彩电企业来说已经非常重了。据了解,目前整个平板电视行业净利润率在3%以下,不少彩电企业的净利润率甚至不足1%.
家电巨头料回收处理费过亿
《办法》明确,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,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回收处理基金,征收标准为彩电13元/台,冰箱12元/台,洗衣机、空调7元/台,电脑10元/台。
此前,报废电器一般都是由私人回收处进行回收,这些废旧的电器电子有两个出口:大多数废旧的电器并没得到分解处理,而是经过修理翻新,再次流入市场。由于电器已处于报废阶段,各项功能早已达不到标准;而无法翻修的少数废旧电器则堆放在露天的地方,对环境和土壤造成污染。
据统计,截至2011年底,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中,电视机约为5.2亿台,电冰箱约为3亿台,洗衣机约为3.2亿台,空调器约为3.3亿台,计算机约为3亿台,合计17.7亿台,这五类产品每年废弃量达数千万台。